*ST新纺、永悦科技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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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28日晚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ST新纺(维权)、永悦科技(维权)两家上市公司分别发布: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和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此前两家上市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2日和2023年10月11日遭证监会立案。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ST新纺涉及的主要违规为:一、新野纺织涉嫌虚增、虚减营业收入,导致 2016 年至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新野纺织涉嫌虚减、虚增营业成本,导致2016 年至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三、新野纺织涉嫌虚增存货,导致 2016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四、新野纺织涉嫌虚增研发费用,导致 2016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永悦科技主要涉及的违规是此前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涉嫌“无人机”重大合同临时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此外证监会还查明永悦科技涉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永悦科技维权入口)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ST新纺、永悦科技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暂定:于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7日之间买入永悦科技,且在2023年9月1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永悦科技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于2017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6日之间买入*ST新纺,且在2023年4月27日后卖出或持有*ST新纺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ST新纺维权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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